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5年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现开展2025年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标准和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在海南生产经营的先进制造业和油气开采企业(指纳入《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试行,2024年1月印发)》的制造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二)申报企业产值纳入海南省统计,年产值于2024年首次突破相应奖励规模;
(三)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奖励标准
(一)对2024年产值首次突破3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产值首次突破3亿元,指产值自企业投产或2014年以来于2024年首次达到3亿元及以上,下同),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2024年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对2024年产值首次突破15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对2024年产值首次突破3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对2024年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时间
2025年2月20日-3月10日
四、申报材料
奖励资金申请表(含真实性声明书,在“海易兑”系统填写后下载,盖公司章);
以上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海易兑”系统的“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事项”中。
五、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业在“海易兑”系统中填写、上传申报材料。
(二)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属地企业申报材料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初审通过的企业复审。
(三)审核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
六、其他事项
(一)如企业以2024年1-10月产值申报并获得上规模奖励,年度产值突破更高规模的,可以新突破的产值规模再申报奖励,我厅将采取晋档补差方式补奖差额(新突破规模对应的奖励金额与已获得奖励金额间的差额);如企业以2024年1-10月产值申报获得过上规模奖励,但年度产值未突破更高规模的,请勿重复申报奖励。
(二)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上规模奖励政策的宣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三)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于申报时限内在“海易兑”系统中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视为放弃本次奖励。
(四)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与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当年不能重复享受,请勿重复申报。
联系电话:65330672,65343624。
附件: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