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5年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开展2025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及时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在海南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
(三)一是首次升规单位,申报单位于2024年首次升规纳入海南省统计(2024年2月月度或2024年年度,以“规下升规上”类型申报入库的工业企业),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正常联网直报统计数据;二是三年不降规单位,申报单位于2021年年度或2022年2月月度首次升规纳入海南省统计(2021年第四季或2022年第一季度以“规下升规上”类型申报入库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联网直报统计数据满3年。
二、奖励标准
(一)对首次升规纳入海南省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
(二)对首次升规纳统后三年内不降规的,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时间
2025年2月20日-3月10日
四、申报材料
(一)奖励资金申请表(含真实性声明,在“海易兑”系统填写、下载加盖公章,转成PDF版后上传)。
(二)联网直报证明材料。1.申报首次升规奖励单位,提供2024年或2025年联网直报证明材料1次。2.申报三年不降规奖励单位,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3年联网直报证明材料(每年1次,PDF版上传)。
五、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业在“海易兑”系统中申报并,填写上传材料;
(二)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初审通过的企业进行复审;
(三)审核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小升规奖励政策的宣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于申报时限内在“海易兑”系统中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视为放弃本次奖励。
(三)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与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当年不能重复享受,请勿重复申报。
联系电话:65330672,65343624。
附件: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