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政策背景和依据
答:为更好发挥财政在促进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供给与资金保障作用,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琼府办〔2021〕65号),省财政厅配套印发了《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建〔2021〕961号)。《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商省财政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申报、审核流程与绩效管理、监督等职责。依据以上两个文件,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优质企业的激励作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海南省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关于政策适用范围
答:《细则》所称优质企业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中安排用于奖励我省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获得iF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及国家级设计奖企业的资金。
三、关于《细则》内容
答:细则共五章十四条,对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的定义、部门职责、奖励方式与标准、申报条件与程序、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执行期限等作了全面规定。
四、关于奖励方式与标准
答:1.对2021年以来,首次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我省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我省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2.对2021年以来,获得iF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的我省设计企业或企业所属设计机构给予每项3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设计奖的我省设计企业或企业所属设计机构给予每项10万元奖励。
五、关于申报程序
答:1.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程序:
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公告发布后的30日内,发布资金申报通知,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
对2021年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我省企业,在本细则实施后30日内,发布资金申报通知,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
2.设计类大奖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程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印发申报通知,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核查申报企业提交的获奖情况,确定予以奖励的企业和资金额度,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
相关文件:1.关于印发《海南省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